我要要走了,但是公司扣除了我500美元给工厂赔偿公司1美元的工资,给5美元的工资不是拖延。
-
根据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
一、有权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可提出以下
仲裁请求:
1、支付未签书面合同赔偿金;
2、补上社会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
4、支付加班费、拖欠的工资及其总额25%的经济补偿;
二、所述
证据不充分,需要提供诸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事实
劳动关系的更充足的证据才有胜诉把握。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