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在XX工作过。 老板没有按时给工人发工资,工人很害怕。 现在上司也没给我们后账,也没给我们结婚。 我们去了那里,我承包了工作。 工人有二十多人。 后面的工资大概有十几万人吧,把我们关在这里十几天了,人上司也和你无关,我听了这个问题,觉得我们应该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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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下列方法结局: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在薪资讨要过程中应当注意有关证据具的保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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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
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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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