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在常熟市,立刻要生宝宝了,我所工作中的企业是个私人诊所,现在我25周岁以上,我想问一下我除开能享有國家要求的98天生育假,晚婚晚育假能否享有?也有就是说晚婚晚育假是否门诊所务必要帮我的假

妇幼权益
2020-04-08 13:5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加上前后三个周末,你就有16天假期了。
    根据单位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变动,但最少不会少于13天,(有的会把双休日混为一谈)。
  • 如果是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享有3婚假,晚婚的增加7天。《劳动法》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如果是事业单位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那么不受劳动法调整,应当参照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