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熟悉的介绍处理下一期电动汽车,起初不知道真相,认为贷款,用我们的身份信息做正义,但是中间人消失了,没有买东西,还是要回报,不超过3000,感到受骗,但现在有分期付款打电话给我,回报,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东西,没有收到多少钱,你能报告吗?

其它
2020-04-04 10:1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如果构成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构成诈骗,可以根据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按照现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范围的规定,诈骗案件属于是追赃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进行追赃,如果追赃不足以弥补受害者损失的,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以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赃款没有挥霍一空的,案件侦破后有可能追回退还受骗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公安、检察、法院任何一个机关追回了赃款,是应当退还受骗者的。
  • 【贷款防骗】  贷款者需要防范诈骗的放贷者,骗子的招数很简单,简单归纳下来有几点:  
    (1)放贷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抵押也没什么其他要求。可以说只要你想贷就可以给你。  
    (2)放贷者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你,你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3)贷款到你帐上之前,要收你所谓的路费、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等,反正就是要钱,骗到手后就不会再理你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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