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和盆友在一起吃饭,半途和一个不太熟的盆友语言不和发生争执,随后那人就一件事开展了人生道路进攻,造成 我头顶部负伤,缝线四针,头部轻度存水。这类状况能算损害,是否会判处,假如判处会判多长时间?

其它
2020-04-03 10:1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报酬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与讨薪人发生冲突,并发生殴斗,应当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被处于行政拘留4日,如果没有实行执行,公安机关属于徇私枉法,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因你正在被取保候审,如果被处于行政拘留处罚,被收监的可能性很大,建议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这是最后救济途径。
  • 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进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可以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