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10年,今年刚刚合并了新的经理,前几天因违反公司的工作制度,被社长强制写了离职票,没有得到赔偿,这两天,公司的老同事打来电话,公司所有工厂的邮件都宣布我辞职了。 这对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职员来说不公平,而且附有工厂副社长签署的处罚联络书。 我想商量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20-03-31 19:0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即身份证明资料。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系,用人单位没有按时遵守法律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先行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