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房客,去上班,房子阳台洗衣机和水管连接管掉下来,因为家里没有人,泄漏导致楼下被淹,请问楼下的损失赔偿责任主要是我还是房东?此外,洗衣机水管因水龙头老化而落下。

2020-03-30 02: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家里的阳台顶漏水该怎么办:
    一、阳台顶漏水原因:有可能是楼上用水冲洗阳台引起的,因为阳台铺设面砖时基本上采用干铺法,所以在面砖下面形成一层储水层,阳台每冲一次水,就会通过地面砖缝渗入底下的储水层,在地漏补缝施工不紧密时,这储水层里的水就会慢慢通过此处往下渗漏。可以问楼上是否会偶尔用水冲洗阳台。
    二、阳台漏水解决方法:解决阳台渗水的顽疾,就是使用不收缩、粘接性好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先保证阳台窗边和周边墙面需打胶的地方没有浮沉等杂物,用结构胶封堵缝隙,用胶嘴的斜面打出胶的弧状面,以达到不存水和密封的效果。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期间有法定节假日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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