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结婚后有精神病,她能同意和我离婚吗?

离婚
2020-03-29 05:1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协议书范本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 / 女儿 ,取名 。
    但因前段时间来,男方 / 女方 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 / 女方 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凡处置超过 万 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
    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 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 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 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四、男方 / 女方 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伤害家人的事情。
    五、如果男方 / 女方 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 / 女儿 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 、婚生儿子 / 女儿 随女方 / 男方 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 / 女儿抚养费 元 ,直到儿子 / 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3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 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
    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 签名 ) 女方 ( 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最新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司一处(位于),轿车一台(车牌号粤),房产一处(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上财产的债权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存款;
    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月_日
  •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一、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二、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
    。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三、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
  • 一方为精神病患者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时,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本身没有劳动的环境和能力,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法院是否能判决其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给付抚养费的父或母可以根据身体精神状况和劳动能力的高低、经济来源的多少、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