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就是暑假工,做了十几天的情况下忽然就将我解雇了,薪水沒有现结,说要过一个月再给,随后现在我去要薪水,還是说直到一个月之后在结薪水,历经一番商议后,帮我回应说要过了一个月才有发放工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归属于薪水托欠吗?劳动局要管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8 1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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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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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和调解
仲裁法第1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如果公司拖欠你们员工的工资情况属实,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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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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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也就不存在拖欠工资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的问题。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需要把握好这个时效。
3、建议你跟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前提是你要有能证明
劳动关系和时间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这个最重要)、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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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