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书,第一个月为见习期,做了十几天不愿做了,我是否提早三天跟企业说就能够 ,我可以需到十几天的薪水吗?我必须提前准备什么原材料申请办理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7 12:50: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习期的有关合同规定可以参照签署关于正式合同的规定进行判断,同时如果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应当使用其他的法律法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