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租房子向企业申请办理租房补贴必须出示租房子的房本和房主的身份证件吗?

2020-03-26 14:2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 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
    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 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 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4、离退休人员继续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每半年支取一次。  
    (二)支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货币补贴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由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离退休人员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单位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支取住房货币补贴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出的支付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且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在我办托管的,由我办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我办开出的支付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 申请住房补贴,  
    (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提取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不需要交税
    一、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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