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和工厂的员工a发生了冲突,他把卷尺撞到了我身上,同事一个人看着,我害怕把卷尺拿过来,他在后退的过程中撞到障碍物,摔倒引起了右桡骨远端的粉碎骨折,手术打了钢板。 在这种情况下我故意犯伤害罪吗? 如果不属于我的话需要赔偿吗? 谢谢你

其它
2020-03-25 02: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人发生冲突,关于刑拘的时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可以到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建议尽早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逮捕以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 (1)根据打人时具体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打人者未满18周岁,可以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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