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朋友设了婚礼,礼物也送了10万,现在女朋友的家里后悔,拒绝退还礼物钱,有什么证据可以赢。
-
结婚几个月
离婚,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目前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3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未存在上述三种情况,全额退还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结婚时间断,且有家暴的行为,法院可能酌情考虑退还部分。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