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问我是否现在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很多年!如果我能得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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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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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公三[1981]610号)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如果您符合分家、分吃、分住的原则,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
另外分家、分吃、分住的具体界定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分局审批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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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分户的具体要求,主要有:①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有的地区还要求已婚),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②另灶起伙、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③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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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需持证件为: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婚嫁原因)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搬迁原因)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移流程:
在原居住地开无犯罪证明,在迁入地开商品住宅房的证明。
带上所以证件及复印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等,去迁入地申请落户。
申请报告写好后按照迁入地社区——迁入地协警处——迁入地的顺序进行盖章。
盖好章提交好资料,过若干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准迁证。
拿着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他们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及迁出证明,原户口本作废。
拿准迁证和迁出证明去迁入地办理新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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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