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我丢了结婚证。

离婚
2020-03-18 05:2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证丢失可以去民政局补办。
    你可以去当地民政局补办,带着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和结婚照(2寸双人照)2张去民政局作补办。
    有的地方比较严的还要在你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证明,有的不用,只要你们的双方户口本都是已婚,就可以了,很简单。
    办理后是新的结婚证,不是三十年前的那种,你会看到其实时代真的在进步,现在人们的结婚证和三十年前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同时,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二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诉讼到法院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小孩不满两周岁,属于抚乳期,抚乳期间的小孩应归女方抚养。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的可能较大。结婚证丢失了,要由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夫妻关系是经过登记的合法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