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用11万日元从别人那里转让了店铺。 这个店是开发者的东西,2015年我签约时,开发者要求我放弃购买。 2017年开发人员把房子卖了,但是在贩卖之前没有通知。 现在合同期满了,租赁物件被要求离开。 你能起诉我吗?

2020-03-16 11:0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购房合同是等网签后才签订的,签署后交到房管局备案,之后才会发放手中,只要已经备案,而开发商从房管局取回了,那么就可以拿到购房合同,所以就需要咨询开发商,看其何时办理完备案手续。一般备案的时间: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但是如果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成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视不同银行工作情况而定)。
    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贷款合同的领取是需要申请的房贷已经由银行发放了,打到了买家的账户中,表明开始正常开始还贷时,才能去银行领取的。
    所以此时在收房前,先核实您的合同是否已经备案,如果已经备案,而款项是否仅仅只是等待放款中,那么是可以正常收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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