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2年12月进入该公司,2013年4月因公司利润不佳辞职。 工作期间的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缴纳了养老医疗保险。 如果公司补偿的话,除了工资会加倍,还会给我5个月的保险,请赶快解决。 非常感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6 11:0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
    2,如果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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