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12月9日,原告撞上我的车,决定我责怪他两次。他住院了,原告确定了自己的残疾程度,2010年11月起诉了总共110天,我们在2011年3月审判,我们提出了身份证申请,然后告知原告死亡,4月份撤诉,6月份起诉。我如何计算我的赔偿标准?原告有50多人,80多名母亲和5个兄弟。谢谢。

2020-03-15 06:0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撤诉,但需要法院批准。是否可以撤诉暂且不提,上述行为首先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一【法律不是用来“做游戏”的】国家法律在社会管理中具有最高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以法律名义或法律形式,亵渎法律的尊严。
    上述行为不是在和对方当事人较真,而是在戏弄法律、戏弄法律工作者。如果上述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法院可以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二【撤诉需要经过法院准许】《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您好,根据责任划分,按照比例承担医疗费。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确定赔偿数额,需要您先到权威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该鉴定报告书是您主张赔偿项目和确定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
    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具体赔偿的数额是有专业的计算方法的,您可以来电给我说一下您目前的具体情况。
    我免费大致为您计算一下,指导您对赔偿款做出要求。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 在确定全责以后,需要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然后按照损失额赔偿,一般赔偿是在交强险范围的,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商险的赔付,依合同约定。
      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全责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需要了解的保险报销流程:
    报案。事故发生后,要在48小时之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查勘。报案后,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确定是否是保险公司的范围。
    定损。一般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
    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递交索赔资料。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
    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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