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乡下人,我去年驾车受伤,我第一次打到122,110,保险公司,当警察要求我拿运动卡时,受伤的一个亲戚从后面喝杯茶打了一个轻伤的头部,在肇事者逃跑后,我应该如何向警察局的律师询问。

2020-03-14 01:2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致住院的,公安机关对打架者拘留是追究其行政责任,这并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问题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权利可以放弃,如果协商不成调解不成则只能诉诸法院。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大小具体到承担经济损失的多少则要看按照法定标准受害人的损失总额是多少、各方当事人(包括受害人)在打架事件中的责任多大由法官酌情判决。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每人支付几十万的人身损害赔偿,但不会获得法院支持,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要求侵权人每人支付几十万,需要交纳大额的诉讼费用,同时也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