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借款。 我打算起诉借款人。 这样的诉讼,一共要多少钱?

2020-03-12 22:05: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纳的受理费:50+375=425元。


    二、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

      财产案件诉讼时,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是根据诉讼标的的大小来计算的,如果你要求对方归还10万,那10万就是标的额。具体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1、未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举个例子,如诉讼标的是30万元。则有

      50+90000*
    2.5%+100000*2%+100000*
    1.5%=50+2250+2000+1500=5800元;

       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50+375=425元
  •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和借条,到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被告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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