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婆婆和丈夫买了新房子,写了我和我丈夫两个人的名字。 现在婆婆想回家,我们要她给一个人,我还不同意能过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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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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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婚姻法》对
夫妻财产的相应规定,你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分割时应当分给购买人,同时补偿给对方用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的一半。例如:婚后还了10万,得到房子一方需补偿对方5万,即使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的增值。
2.建议你不要写两人名字,如果写了两人名字,就是房屋共有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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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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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