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生了三个孩子,再婚了,男人没有孩子,一定要做证明书吗?

2020-03-12 05:4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如果孩子年幼,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女方再婚,男方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是否会支持呢?对此,律师表示,双方可以协商。以下是具体分析: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 再婚准生证办理流程
    对于符合再婚生育条件的夫妻是可以带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再婚准生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再婚夫妻需要到相应的婚育服务点进行再婚生育申请;
    2、提交相关证件、资料,主要有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人照;
    3、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性孕情检查证明;
    4、最后再婚夫妻就可以拿着申请表以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再婚准生证。
    温馨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那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简单概括就是双方已育子女不能超过两个,否则是无法办理再婚准生证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去办理。
  • 准生证办理条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办事员说随母入户即可。  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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