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家有工业用地。 我以前是以名义购买的。 这种性质的产权到期多少年国家回收可以延期? 我可以自己盖房子住吗?

2020-03-10 11:5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暂时不会收回,我们国家的房地产,房屋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40年的产权,也仅仅是指40年土地使用权,一般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是住宅用地,国家规定最长使用年限是70年,如果是商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是40年。
    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能可以自动续期,这个是受国家的政策影响。在若干年后,商业使用年限的40年都快到期了,国家会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调整。
  •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这样: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一、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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