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嫁出去的女儿的户籍没有转移,不能在村里享受各种各样的待遇(代替村里的医疗保险、年末的福利等)。 这种情况不合规定吗?

2020-03-08 01:00: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户口同遗产继承之间是没有关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死者遗产范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即使户口迁出或者没有迁到一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的就可以进行依法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