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我家里唯一的房子。房主有:我和老人,儿子,媳妇。现在老人病了,想办理他那份房产补助,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吗?因为想换房子,地方太大。

2020-03-06 21:3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他人原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兄妹之间房产赠与办理可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 1,房产份额公证,所有拥有房屋产权取得的共有人,协商一致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2,办理公证需要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需要公证房屋的房产证,大家协商一致并签字的份额分配协议3,该公证并不能证明当事人拥有相应的房屋产权,在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到本人名下的,不具有处分的权利4,该公证,只是在房屋出卖时,证明当事人有取得相应售房款份额的权利,如果发生纠纷诉讼时,可以做为证明本人取得相应售房款权利的证据
  • 你好!首先,需在受赠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公证费用各个公证处不同,请咨询受案公证处。之后,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契税和印花税完税手续。最后,前往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赠与公证细则》:  第六条 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七条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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