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骑三轮车车祸事故现场身亡。肇事人酒后驾驶。医治无效也身亡。另一方不愿掏钱陪尝。该怎么办。想问一问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方式吗

刑事辩护
2020-03-04 17:3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者本身行为就存在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者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者在明知国家严禁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在酒后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对醉酒者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起喝酒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但是通常情况下,人饮酒超过一定的限度会造成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有可能造成伤害,这是普通人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
      一起饮酒后,相互之间就因此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的危害,对于其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责任。对于酒后的人,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
      因此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未加劝阻放任他人酒后驾车从而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酒驾撞死了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 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5)严重超载驾驶 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 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 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 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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