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生子女。婚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一个超过九个月的孩子,现在选择分居。谁是孩子的赡养权?男人建议,如果孩子回到女人身边,这不是抚养义务,为孩子的赡养付费。这是合法的吗?女人现在没有能力赡养孩子,孩子抚养孩子的权利是否属于女人?(男人不能给孩子良好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害的)

2020-03-04 13:1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对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时,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要支付每月工资的20%-30%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 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关于诉讼相关事宜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对于律师收费问题要结合具体案情等相关因素而定。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