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要问一下:围殴打架斗殴的 被告方没法亏本私解 组成受害人轻微伤,立案侦查后追责刑事处罚 一同参加者会被如何惩罚 是拘押還是判处, 怎样才能不判处

其它
2020-03-03 14:0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故意伤害造成重伤、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轻伤案件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如果经伤情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当事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节受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二节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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