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出钱买的,银行贷款也是每月偿还的,房地产证明书是我亲戚的名字,我们有协议证明房子是我买的。 如果我的亲戚不承认家是我的,我能回来吗?

2020-02-29 16:0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着房产多次抵押的风险。
    目前很多平台,允许借款人进行二次抵押。有的甚至允许三次抵押。二次抵押是对已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再次设定抵押权,二次房抵同样有效,但需要房屋目前的估计值大于原评估值,只对大于原评估值的部分进行抵押借款,但二抵押无法享受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无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出现坏账时,只能眼睁睁看着抵押的房产被别的债权人收走,P2P平台面临极高的风险。
  • 房产证名字和还房贷的名字两者不一定一致,现简要介绍如下:
      
    1、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有权的人,也可以是符合还款要求的其他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
      
    2、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是购买房屋以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的人,房屋的共同还款人也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不一定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交易、转让、抵押等权利。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