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期付款的20%是多少?首期付款的20%还是总额的20%?

2020-02-26 14: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小心这些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在订立分期付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交易风险、双方的商业信用,在订立违约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存在条款无效的可能。  实践中,买受人因主客观等因素导致不能依约按期付款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买受人往往无法预见未来的这种变化;而出卖人则考虑到出现上述风险的可能性,预先在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买受人。
    为此,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合同约定自由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一定强制性的限制,遏制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的效力,如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的使用费。
    但双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尚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低于总价五分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的条款。
  • 房屋赠与,由于当事人的情况不同,过户费也是不同的,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除了以上三种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赠方需缴纳营业税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2009年,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对于无偿赠与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成交额
    5.55%;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由于新营业税对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因此,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赠与他人,出赠方也需缴纳营业税。同时,如果缴纳营业税,还可能发生因营业税而发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其缴费基数为营业税税额。受赠方需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第二条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交换和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等。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二套房或144平方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
    1.5-2%;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双方都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
    0.05%税率计算缴印花税。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到场
    2、申请材料准备 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 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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