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6】37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6-05-24
施行日期:200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