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独资企业规模小,法人意外死亡,无人继承。我是名义上的主管,不参与任何事情。如果公司不取消,不出现异常,会影响主管或财务吗?有什么影响?

2020-02-24 12:5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 公司开不下去了,不注销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由此可见,如果因为自己一时意气而对自己以后的事业产生不良影响是不智的行为,这样一来对自身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且自己的诚信记录会大受影响。换句话说,只有当完成了注销,公司才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
  •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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