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丈夫还没有打结婚证书,如今由于生第二胎在产生矛盾,我们家人说叫我跟他分离算了吧,我跟他哪些有效证件也没有,我想要分离后,我带我闺女,他又权利要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20-02-22 08:3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二胎这个问题,应该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因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当事人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根据自身以及家庭情况决定是否要二胎。
    另外虽然孩子对夫妻的感情以及家庭有存在维系作用,但是并不能作为决定因素。
  •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办结婚证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未婚证明等证件。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特殊情况:

    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之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