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给我的钱,我写的借款,借款人签的字,这个借款有效吗

2020-02-21 09: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 关于高利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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