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订婚,用彩礼支付了9万元的汽车首付,女方未跟我商量,直接说写她的名字。以后还贷也要我来还,她自己没有这个还贷能力。我知道如果分手这车子跟我一点关系都没,请问下能做什么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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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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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