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需要离婚。 两个女儿,一个两岁,一个出生几个月。 一人有一人,父亲有一人。 需要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2-13 20:1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孩子虽然归前夫抚养,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财产分割一般为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