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几个朋友喝醉了,被另外三个人轻伤。警察局建议解决此事。我想问一下,警察局能立案吗?

2020-02-13 13:3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主要的程序有: 1,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并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或拘留或逮捕。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2,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 3,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并判决。 4,判决生效后,对罪犯执行刑罚。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被人打了,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也可以在诉讼前自行调解了结民事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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