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务管理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客户资金被定性为非法融资。作为员工,它将承担什么责任?

2020-02-12 13:1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变更相关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变更后的相关事项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的规定。
  • 民间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 你好,一般情况下,大家理解的非法融资罪,刑法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类犯罪,我们都可以统称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是根据数额和情节来定罪量刑的,最低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款,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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