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社区的所有者与财产之间存在矛盾,我们设立了所有者委员会,在废除前期建立了财产合同,我们要重新选择一家新的财产公司,但现有的财产不去,怎么办?

2020-02-12 07:0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因为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
    两者无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两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 物业合同的作用是明确物业服务公司、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通俗点说,业主享受什么样的及什么标准的物业服务(权利),业主缴纳多少标准的物业费(义务)。物业公司提供什么样的什么标准的物业服务(义务),物业公司收取多少物业费(权利)。
    双方违约责任,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违约),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达标、物业公司未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物业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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