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田地被政府部门征用土地建设厂房了。哦是一个村。想问一下政府部门征用土地可耕地要赔偿农户是多少。感谢尽早回应

2020-02-11 06:3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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