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8月13号进的厂工伤发生是在10月6号 出事那天厂也派人送我到医院进行治疗 医生也没说让我住院 我也只好在宿舍养伤 在我疗伤期间 我的伙食他们也不派人送上来给我 我只好叫我朋友每天送上来给我 有时候我自己出钱叫外卖因为每天都挨饿。直到了10月18号去医院拆线 拆完线了我也在宿舍养伤 到现在我脚可以走路了我想让他们赔偿 我也跟他们协商了他们说没多大的事情。也就给我工伤期间的工资。我去劳动局反映情况了。他们说工伤认定申请书要公司盖章才行。我感觉他们是不可能盖章了 这个厂没合同没社保。希望你们帮帮我 谢谢你们

工伤索赔
2018-09-10 11:5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公司给职工交社保和工资多少有关系么?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
      例如:你本人工资为3000元,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费比例为8%,那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240元。
    以此类推,如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那么个人承担部分为60元。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n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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