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欠到机器设备款16万余元???2008年6月17日???2年之后借条就废止了没有?期内没送借款人要过钱

2020-02-07 09: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欠条注明的还款日期(09年2月)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两年,其中没有催要过、对方没有答应还款、债权人没有去法院起诉,那么诉讼时效就已经超过了。 所以要在2011年2月之前主张这块属于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对该问题的答案满意请采纳为最佳.谢谢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对方欠款的,作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方法主要是有:
    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
    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
    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按规定期限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作为债权人,如果对方欠款未还的,在催讨之前,首要的工作是应该设法取得和固定对方欠款的证据,一般可以采取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在对方通话时进行录音、收集双方往来证据材料等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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