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欠到设备款16万元???2008年6月17日???两年以后欠条就作废了吗?期间没给欠款人要过钱

2019-01-13 08:5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本身是没有有效期之说的。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只有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如果能够证明曾经向债务人催讨债权,自催讨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附《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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