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帮朋友借了一百多万块钱,全部由我担保,现在借款人跑了,我该怎么办?
-
借款人跑了共同债务人不认借据,只能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及共同债务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存两个
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
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
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
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