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费被起诉,13年民间贷款20万元,年利率7点,两年还贷,15年后返还18.4万元。现在他要求我偿还66,000元。利率超过了国家设定的利率。你想偿还额外的金额吗?

2020-02-01 16:5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1、民间借贷月利率3%的,借款人仍需要偿还本金和合法部分的利息。
    2、民间借贷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本金及合法的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只是借贷利率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3、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对于借款本金和限定标准之下的合法利息,借款人应当偿还。对于超过限定标准部分的利息,借款人不需要给付。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限定的可通过法院索要的合法利率标准为年利率24%。对于超过24%的部分,借款人有权不予支付。出借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 你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到期就要还钱,如果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或者到期没能力还,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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