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我的房子作为别人贷款的抵押,现在已经被司法部门拍卖了。拿回我的房子要多少钱?

拍卖
2020-01-30 21: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地产拍卖委托一般都是因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清偿,或出于其他较急切的融资需求而被迫拍卖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如果是法院委托的抵债标的,拍卖完成将直接影响到执法程序的完结,如拍卖不成,通常会由法院将拍卖标的物折价抵偿债务。

    2、一般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尤其是直接查封开发商拥有的房地产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且拍卖房地产多为单宗、部分、小规模物业,评估价格偏高势必会影响拍卖成交。
    3、买家也是在不充分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下进行竞投,拍卖实际上就是在短时间促成交易,买方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交付款项,承担的风险较大。为了促使拍卖成功,就必须具备价格优势,才能吸引买家竞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 司法拍卖房产手续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2,拍卖成交价 200 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 5 %;超过 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3 %;超过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2 %;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1 %;超过 1 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
    3,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