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天我因为工作原因有认识的人,有我的电话号码,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电话号码留在贷款公司了。 他欠债逾期不还,贷款公司一直在打电话骚扰他。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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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那是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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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借债不还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所以,员工借公司的钱不还的,公司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员工还钱,但是否提起诉讼,由公司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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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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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属于民事上债务及纠
纷,两人之间立有借款字据,那么字据上还款日期就是追诉时效的开始日期,那么两年后就过了
诉讼时效。所以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在诉讼时效期内,有
证据证明您行使了要求对方还钱的权利,那么追诉时效就从您行使权力之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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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