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再婚夫妇。丈夫和孩子属于他的前妻。我指的是我面前的一个孩子。它是不是独生子?

2020-01-29 04:0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离婚,如果孩子年幼,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女方再婚,男方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是否会支持呢?对此,律师表示,双方可以协商。以下是具体分析: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 独生子女证的全称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这个证是独生子女父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给予的荣誉证书,凭此证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虽说你们夫妻在离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但你在离婚后,原配偶又与他人生育子女,你们以前生育的子女已缺失了独生子女的身份,因为孩子已有了同父异母的弟或妹。
    至少,孩子的父亲已不再是独生子女的父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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