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时的还贷受权额度20万??有效期限5年代表什么意思

2020-01-28 13:3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 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 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 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 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 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 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 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 1、欠条没写还款时间,只写借款时间,这个欠条是有效的,有效期即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从欠款人承诺的还款时间或者拒绝还款的时间起算。
    2、欠条是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没有对欠条的格式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欠条只要写明欠款人、金额等主要内容就是效的。还款时间并不是欠条的必备内容,没有写明还款时间并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因此没写还款时间的欠条是有效的。
    3、《民法通则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据此,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欠款人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请求还款。
    4、欠条的有效期,或说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来说,欠款人承诺的还款时间,或者欠款人拒绝还款的时间,就是债权人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诉讼时效应当从这个时间起算。从欠款人承诺的还款时间或者欠款人拒绝还款的时间起,诉讼时效为二年,这也就是欠条的有效期。
  • 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但没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费用的权利。贷款人可以通过约定借款利息的方式来补偿借款费用,但要求借款人在还款时一并偿还汇款手续费的诉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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