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名氏未婚,与已婚丈夫同居,有一个儿子和一个死去的女人,她应该如何继承自己独特的财产?

2020-01-27 11:1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下的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要区分具体情况。
    如果死者在生前有留下有效的遗嘱,表明死后将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赠给同居的另一方,则另一方对同居者的遗产有继承权。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应该进行法定继承,同居关系不同于法定婚姻中的配偶,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这种情形下,死者的同居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 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材料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